4008com手机版:4008com手机版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实施办法
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,充分发挥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院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由院党务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,具体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办理。
第三条 社会评议采取公众评议、特邀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公众评议可以在4008com手机版网站(http://www. nxaas.com.cn/)上公开进行,也可委托媒体或有关单位(部门)组织进行民意调查;特邀评议可以组织和邀请相关部门人员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群众代表、有关专家进行。
第四条 社会评议对象为本院及院属各单位(部门)。
第五条 社会评议的主要内容:
(一)组织领导情况。是否明确信息公开领导职责,是否有领导主管、有专人负责;
(二)有关制度贯彻落实情况。信息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落实情况;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是否组织进行信息社会评议,是否按时编制、公布年度工作报告等;
(三)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情况。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否具体、全面;是否在门户网站和相关信息查阅场所公布;是否及时更新;
(四)公开的范围。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是否达到相关规定要求;重点公开的信息是否具体全面、符合实际、没有漏项;
(五)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情况。是否设置信息场所,并配备相应的设施、设备;是否设立公共查阅室、资料索取点、信息公告栏、电子信息屏等场所、设施;是否在有效时间内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;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;是否违反规定收取费用;是否通过其他组织、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;是否发生因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。
第六条 社会评议的主要程序:
(一)下发社会评议通知或在门户网站、相关查询平台刊登社会评议告示;
(二)编制社会评议测评表格;
(三)确定参加社会评议人员;
(四)组织参评人员查阅资料,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;
(五)发放、填写、回收社会评议测评表;
(六)汇总(含网上测评)社会评议情况,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;
(七)根据社会评议结果,依法依规对评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应用。
第七条 社会评议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一般、差四个档次。评议结果向全院公开发布并作为被评议单位(部门)年度效能考核的依据。
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院属各单位(部门),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,原《4008com手机版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》[宁农科(办)发〔2012〕75号]同时废止。